经营范围: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中心工作,策划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媒体活动。负责新媒体新技术引进、使用、推广,贯彻落实报纸、互联网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行业的相关政策及法规,确保宣传事业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负责开展网上宣传工作,负责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宣传工作。负责在域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对外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媒体的采访工作。承担域内重大新闻事件、突发事件的采访及报道工作,并在域内做好媒体发布,做到客观正面报道。推进多元化发展,开展各类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