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关系,指导成员社的业务活动,监督成员社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府调控和扶持政策,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合作社及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及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联合合作优势。大力发展“两社两化”,参与和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管理监督营运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组织开展对合作社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向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