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二)研究中国共产党霍邱县历史、霍邱县地方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霍邱县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地方志的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三)编辑研究霍邱党史和文献资料,组织编写出版霍邱党史基本著作,编纂出版党史大事记、党史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书籍。参与组织重要纪念活动。(四)负责全县地方志工作,组织编写《霍邱县志》、《霍邱年鉴》,组织点校整理旧志,推进乡(镇)、村志的编写。(五)负责县档案馆工作,承担接收、管理、保存、利用档案的任务。接收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馆藏档案进行整理、编目、鉴定、数字化、技术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接收进馆档案业务工作。(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