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和省交通公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全县国省道公路行业管理制度和全县国省道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国家、省和市批准的全县国省道公路的建设改造计划;承担指导全县公路养护工作。承担全县国省道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批上报;参与全县国省道公路建设、改造项目交(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全县国省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承担全县国省道公路“智慧公路”和信息化规划建设;参与全县国省道公路交通战备、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国省道公路的路政事务工作,维护路产路权。承担全县国省道公路科技项目成果评审及推广应用等工作,促进公路行业科技进步。制定全县公路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指导全县公路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