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