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级地方有关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统一开发与配套设施;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各项建设活动,核发单位(个人)各项建设工程的一证一书(准建证《村镇建设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审批村镇工业、名用建筑设计,审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负责村镇建设工作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五、指导并监督检查村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等管理工作;六、负责村镇建设统计、村镇建设档案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七、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村镇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监察;八、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