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编制稀土高新区土地储备计划,对国有存量土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收购、前期开发、经营和规划及土地一级开发和融资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稀土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涉及土地及地上物征收、拆迁、补偿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土地集约利用、现场踏勘等自然资源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稀土高新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统计、调查及不动产登记、报备的行政辅助工作;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部分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承担辖区内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温室气体监测、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等其他专项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