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各级各类高等、中等教育机构选拔合格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级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社会考试;负责境外机构在我市举办的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考试的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本市区县院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有关考试的命题及题库建设、编写有关考试的考试大纲及相关教材;开展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研究;开发招考信息资源、开展招考考试服务工作;承担其他方面委托的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