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门卫、巡逻、随身护卫、守护、安全检查,保安培训服务,劳务派遣、安全风险评估;安装及维护:楼宇智能化系统、联网报警系统、GPS车辆管理系统、物流业实名制系统、特种行业实名制系统、安防系统、多媒体及教育器材;公共安全防范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森林维护服务、园林维护服务、锁业服务、家政、保洁服务、物业管理;销售:安防器材、通讯器材、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交通安全器材、服装服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