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决策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三)研究制定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及措施,按照市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四)大力支持并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五)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六)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工作。(八)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九)组织推动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十)承办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