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水法律、法规,负责工程所属范围内水事纠纷的调处,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生产指标;负责水库所属工程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制定合理、安全的防汛计划和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负责木子、杨林、龙塘等乡镇的农田灌溉工作;负责大坝及灌区的防汛抗旱和所属电站的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木子和东坪城区的供水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保护区自然保护管理制度;负责保护区长远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统计工作;负责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设立并管理界碑标桩和指示牌等有关保护标志;负责低效生态林改造等植被恢复工作,负责保护区的防灾救灾、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保护区民众进行科普宣传教育;协助处理保护区内所发生的违法事件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