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管理,巩固发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深化发展环境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负责履行国家投资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司法和行政机关罚没财务拍(变)卖、国有产权和特许经营权交易、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转)让等各类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责。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建设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全区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拟订区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标准化建设方案;协助做好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管理、服务窗口设置调整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后台协调管理;协调做好部门、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指导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工作。承担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承办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