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依法统一行使辖区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行业安全生产、城市公共客运(含出租车)及站(场)等执法领域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二、依法行使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三、负责对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以及跨县(市)域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四、负责辖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五、依据职责分工,承担行政区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负责与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六、承担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