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