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规章、制度草案,制订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就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发展有关事项与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协调。开展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智力密集型高端金融后台产业及服务外包产业,引进创新型金融机构,引导促进金融产品研发和服务技术创新,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协调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驻区企业人才引进、行业管理、对外交流等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省政府粤港澳金融交流合作相关部署,承接港澳金融产业转移。开展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对外宣传推广工作,组织举办各种大型推广活动。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