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2.承担本行政区域基础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协调、组织、管理和服务行政辅助工作。3.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调研,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组织开展区域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做好教学质量分析与反馈工作。2.组织和推动本区域中小学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改实验,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3.负责本行政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的继续教育;指导、评价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4.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5.负责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进行课题指导,总结并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形成一批本土化的优质资源。6.负责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本培训、日常教学提供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服务。7.负责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提供德育理念、课程资源、活动参考、心理培训等,提升全区中小学班主任及心理教师专业化水平,总结、研究、推广班主任工作经验,探索班级管理规律。(三)完成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