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公共广场工程;2、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 3、生活垃圾转运站。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水电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