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全区集体土地征收计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政府储备土地规划和计划与政府供应储备土地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政策调研工作,对辖区内的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收;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协调、指导各镇(街)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监督;负责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听证、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代拟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具体工作;负责原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的各项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储备土地的整合储备和储备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受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辖区内的储备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和前期开发建设,包括“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项目的建设;组织政府供应储备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前期策划论证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