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节水项目方案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水务委托管理实施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服务;水资源高效利用综合技术服务及实施;公共机构综合节能管控平台设计、建设、系统集成、营运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务信息化软件及硬件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咨询及服务;给排水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水电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系统的开发应用、节能规划、改造及评估咨询;供水管道检测技术服务;水量平衡测试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