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落实园林化城市创优达标具体工作,编制县城区域内园林绿化计划及建设维修计划,按城市绿化规划起草城市绿地建设项目建议、实施方案等;2、配合有关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绿地,对城市规划区内现存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景观区绿地实施管理;3、负责城区公共区域、休闲场所、城区主次干道及延伸段、庭院等重点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化地的建设、维护及绿化树木、花草管护工作;4、负责路街门前绿化“三包”责任制督查落实;5、负责花卉繁育基地管理。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建档工作;7、负责路街洒水保湿工作;8、负责有关园林绿化的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