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负责广元市辖区核与辐射应急医疗救援防护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承担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