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为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提供区级交易平台及相关服务。(三)规范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四)负责办理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交易登记手续;负责提供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交易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五)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主体信息库,收集、存贮和发布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项目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六)协助招标人(采购人)开展专家库专家的抽取工作。(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资料和现场监控音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服务。(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