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新闻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潮安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民生,积极开展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资源,组织实施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和重大宣传报道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资源传播媒介的科技工作,抓好新技术引进和开发,实施国家新媒体技术政策和标准,开发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资源,增强综合发展能力;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发射、转播工作以及完成中央、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公共服务任务;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以及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拓展传媒衍生产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补充传媒业务发展所需经费;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教育、技术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和推进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并管理属下事业单位;接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