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参与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计划;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对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复核和技术指导并上报审批: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建立县级项目库,建立和完善全县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库;在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充分的项目论证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运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建立耕地补充储备库;承担土地收购储备和土地一级市场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