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公路建养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参与区域内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中长期路网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参与区域内国省干线、县级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年度养护工程,养护作业质量检查工作。(四)承担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建设和县级公路工程建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统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负责督导推动乡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统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六)承担区域内国省干线、县级公路路况巡查、保障道路畅通。(七)承担公路技术、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八)参与安全生产、公路交通战备和应急抢险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九)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