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土地整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商标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