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办公器材、电子器材批零兼营及维修。电力物资、通信物资批零兼营及维修;家用电器、机电产品、制冷设备批零兼营及维修;系统集成、安全防范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多媒体视频会议、教学系统批零兼营、安装及售后服务;文具用品、日用百货、针棉织品、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工艺品、电线、电缆、光缆、机柜批零兼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