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承担彭楼引黄灌区(除主干渠以外)和仲子庙引金灌区工程设施的建设、日常管理、巡查、养护、维修、运行、监测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编报和实施维修计划,并组织检查验收;依法保护灌区内水利工程设施和绿化设施。(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灌区引黄及引金水量的调配,承担制定供水计划、调度水源水费计收等工作;编制和执行灌区的用水和配水工作,承担取水量调度、供水计量和加强供用水协调。(三)协助灌区用水单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高效用水,综合利用水资源;加强灌区信息化建设,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使灌区管理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开展灌溉技术革新,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四)承担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日常管理、巡查、养护、维修、运行、监测等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本辖区县级以上河道水利工程及管理设施年度岁修、维修计划的编报及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五)承担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检查,执行市、县防洪调度命令;承担河道水闸工程调度及防洪、排涝、抢险等方面的技术工作;配合镇村级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六)承担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的雨洪水资源利用、工农业用水及堤防绿化和管理等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七)组织实施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八)承担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的水利工程维护建设任务,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九)承担本辖区内县级及以上河道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急救援、质量安全事故统计和报告等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十)承担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的水利综合利用规划、河道工程治理计划等前期配合工作。(十一)承担本辖区县级及以上河道测水、量水和水情调度,发布洪水、干旱预报预警,拟定防洪、抗旱预案,编报和实施河道调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