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