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涉水事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涉水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行政区域内辽河保护区生态封育和水利工程、生态设施维护运行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全区河道、水库规划、建设、管理和防汛、治涝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用水调度等相关工作,负责浑河、蒲河、绕阳河辽中段大堤及管理用地和生态封育工作;负责相应堤防、河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全区水库及重点河道点位的水位监测和调控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本级水利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全区水利灌溉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灌溉规划,负责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为区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提供相关技术保障支持服务,参与水利工程的检查、评估、建设、验收等工作,负责各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抗旱、防汛、灌溉、治涝、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水利新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负责对跨镇街大型排干管理、协调农村涉水事务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监测、全区范围内水行政管理相关的服务保障。负责对城市排水、污水设施进行监控、管理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