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残疾人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残疾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发挥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和谐社会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