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融媒体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融媒体节目内容生产和传输发布。负责建设融媒体“新闻+政务+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打通广播、电视、网站、APP、微信、微博以及区相关新媒体的运行体系。做好全区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传输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等频率、频道资源的报批、使用和管理。管理摄录、制作、演播、发射等重要技术装备。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