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研究制定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区政府房改住宅区的建筑、水电、道路及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工作;受区政府办委托,负责相关基建项目组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交通和办公秩序,协助处理管理区内部的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区政府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级机关车辆通行证管理和区政府办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设备管养、会务服务等工作,指导监督驻区政府物业服务工作;承担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范围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领导及异地党政代表团来我区的视察、考察接待及我区党政代表团赴外省市参观考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公务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及区级机关相关部门做好区领导服务保障和其他重要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