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征地工作。协助市征补部门开展跨区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牵头拟订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相关文件,编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件,指导乡镇(街道)实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征补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适时采取第三方机构购买社会化服务,负责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指导。负责对收购企业及个人、被搬迁企业及个人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调查、测绘、评估,牵头完成协议签订和收购工作。负责按照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