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在全市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下,承担双滦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土地储备职能;负责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根据土地储备计划,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负责对依法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负责依法核算土地收储、开发成本,汇同镇、村做好被征收土地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负责区土地收储中心完成储备土地后,纳入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以便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区土地储备中心不得从事政府融资、土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二级开发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