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制定全区老干部年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区直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2.负责制定老干部专项经费(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的预、决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3.负责推进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精准化、信息化建设。4.负责老干部年节、生日的走访慰问;老干部住院、去世等重大事项的走访慰问及异地居住老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5.负责组织老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参观考察和文体康乐等各项活动。6.负责做好老干部发挥作用工作。7.负责老干部意见、建议的征集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8.负责参加省、市、区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和老干部接送工作。9.负责培育、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开展老干部之家创建工作。10.负责做好特殊困难离休干部的帮扶工作。11.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场馆的管理、维修。12.负责老干部报刊征订工作。13.负责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相关的调研和信息工作。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15.完成中共哈尔滨市南岗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