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参与拟定全区水利发展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利工程防洪规划、水利项目规划等,并负责具体实施。2.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3.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业务管理工作。4.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农村水利等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推广示范。5.负责水库预警监测;负责水库防洪度汛工作。6.承担水土保持业务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监测、预警和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7.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