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法规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对全县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指导;承担县级机关单位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县级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用车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平台运行经费、重大公务接待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调研接待等公务用车的编制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县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报废处置、使用监督等工作;协助承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配置、使用管理和维修改造工作;协助承担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大型会议、重大活动和县内重大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