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范围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办台水平,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承担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工作,维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确保中央和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工作;组织开展音视频生产创作和营销宣传;组织广播电视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对上宣传工作;承担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优质安全播出工作;承担广播电视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加强广播电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广播电视新媒体建设,做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工作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