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职能1.完成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2.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3.负责指导本辖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支持。4.负责本辖区孕产妇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控和上报。(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职能1.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2.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及指导。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3.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应用性科学研究并推广适宜技术。(三)完成伊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