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贯彻执行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相关技术标准;2、负责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3、负责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4、承担电子政务工作,;5、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6、推进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7、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承担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等工作;8、贯彻落实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知识普及和对外交流合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