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全县大数据、“互联网+”、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发展和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经济建设、社会治理、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统筹协调县政务部门基础性和公共性的信息化资源整合归集等工作,做好县政务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负责县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工作。按照地区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存储、开放、共享、管理等标准规范,编制县统一的政务大数据资源目录。负责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