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执行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执行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污染源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形成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配合生态环境督察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参与跨县(区)域环境污染事件调查监测;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管理,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上岗培训;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状况报告,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化预警分析;指导、支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检测机构,统筹市域内生态环境监测力量;完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