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全区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康复医疗、社会保障、教育培训、权益维护、文化体育、辅助用品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