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按照区政府授权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供应和农副产品产销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供销社下属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全区供销系统的合法权益;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协调解决企业在深化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经营业务审核工作,指导下属企业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参与省、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项活动,组织对外、对内经济贸易和技术、人才交流,促进全区供销合作系统经济发展;管理社有资产及下属企业单位财产,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