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城乡市容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具用品批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