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的技术工作,制订综合防控措施,参与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二)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流行趋势,提出动物疫情预警建议。(三)受理动物疫情报告和向法定机构、部门报告动物疫情,承担动物疫病统计分析和定期上报工作。(四)负责实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动物疫病监测,预报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五)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诊断、病源调查,评估动物疫情处理效果。(六)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预防免疫,对动物免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七)负责动物免疫档案、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市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组织、供应工作。(九)负责全市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指导镇级动物疫病实验室建设工作。(十)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建设。(十一)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十二)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参与执业兽医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兽医技术鉴定工作。(十三)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