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区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后勤事务的管理;负责区委、区政府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及各种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大院内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办公楼、会议室、宿舍、物资设备等的管理,水电管理以及美化、净化、绿化、亮化环境等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区领导公务和接待用车,以及大院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用车等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大院的治安防范、保卫工作,报刊征订、收发和文件、书信传递工作;做好下属单位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服务基层和联系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