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科学管理,服务至上。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务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县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负责实施市直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直党政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使用调配。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党政机关办公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市级党政机关重大基建、房地产项目的论证和决策;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及实施;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现场管理。四是负责集中办公区的水电暖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负责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五是负责在我市任职、挂职市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六是负责全市车改后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保障服务工作。七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接待政策。负责副厅级以上领导团组、国外友好城市代表团、市委市政府特邀国内外宾客及来双投资洽谈经贸合作的港澳台重要客商;负责安排市级重要外事、经贸活动和国家、省在我市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指导县区对来双的国家机关省部级正职以上领导人接待服务工作。八是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