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参与拟订全旗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用事业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公用事业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推进智慧市政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和路灯、交通信号灯、市政亮化和排水防涝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绿化建设、养护管理等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城市街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共厕所保洁管理等工作;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